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SJ0701G241128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贤县水库、干渠及河流水生态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已由《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融资资金和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79%、21%,招标人为 集贤县集域土地综合整治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中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集贤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贤县水库、干渠及河流水生态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2.2项目地点:集贤县水库;
2.3项目规模: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所属的三八水库、笔架山水库、红旗水库资产(含淤积物)及柳树河、太平河、永丰排干、永发排干治理工程(含淤积物)相关资产,以及相关水库、干渠及河流清淤工程,新建农道桥1座,水闸1座,三八水库护岸800米、太平河护岸200米。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相关勘察设计等技术服务。
2.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
2.7招标控制价:27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近3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返聘合同)。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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