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永丰社区段河道防洪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河湖发〔2023〕10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恒口示范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恒口示范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恒口示范区;
2.2 工程规模: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1)加固堤防2.104km,新建堤防0.618km。(2)附属工程:新建堤顶道路2.722km、检修踏步5处、穿堤涵管2处。综合治理河道长度2.7km。监理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永丰社区段河道防洪工程施工建设期监理;
2.3 项目投资总额:35683500元;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永丰社区段河道防洪工程施工标项;标段编号: E610901354612dk9p9ey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永丰社区段河道防洪工程监理标项;标段编号: E610901354612dk9p9ey002;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永丰社区段河道防洪工程施工标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标段名称: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永丰社区段河道防洪工程监理标项: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永丰社区段河道防洪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永丰社区段河道防洪工程施工标项: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标段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永丰社区段河道防洪工程监理标项: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施工监理经验;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 标段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永丰社区段河道防洪工程施工标项: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名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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