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黄河-大汶河生态保护隔离带建设项目
二期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黄河-大汶河生态保护隔离带建设项目已由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泰审批投资函〔2024]18号、泰审批投资[202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泰安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J-GC-20250429-01001
标段编号:SJ-GC-20250429-01-01
2.2项目名称:泰山•黄河-大汶河生态保护隔离带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
2.3建设地点:泰安市。
2.4建设规模:泰山•黄河-大汶河生态保护隔离带建设项目二期实施大汶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实施路沿复合林地水涵养能力提升工程,其中复合林地生态修复工程25.5公顷,湿地修复工程42.5公顷,综合生态修复工程14.6公顷;建设畜禽粪污暂存、发酵深度处理等设施10套;近河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净化和保护生态湿地工程等。
2.5勘察设计周期及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周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编制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所有工作及完成项目所必需的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设计服务以及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为止等所有服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工作内容包含本工程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
2.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2)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类似(环境治理、林业设计、生态修复、给水排水、风景园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3 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 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⑦ 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2家。
3.5.2 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5.3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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