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蒿坪河流域线麻沟酸性废水治理运行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HC-2025005
项目名称:安康市汉滨区蒿坪河流域线麻沟酸性废水治理运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9,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蒿坪河流域线麻沟酸性废水治理运行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39,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39,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采购服务一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39,500.00 | 839,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蒿坪河流域线麻沟酸性废水治理运行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蒿坪河流域线麻沟酸性废水治理运行服务项目)特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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