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骆马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监理2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徐州市骆马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已由 新政务办备〔2025〕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沂市骆马湖生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由项目所在地的镇政府负责项目征迁清障工作,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徐州市-新沂市-窑湾镇、棋盘镇、新店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徐州市骆马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新沂市骆马湖区域。围绕徐州骆马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湖体内源污染控制、岸上源头污染治理工程、湖滨带和入湖河流生态湿地建设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
2.3本次监理招标分为3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标段:窑湾镇河滨生态缓冲带建设(EPC)项目施工监理。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窑湾镇,项目治理的河流工程长度约60.24km,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及湿地建设等,工程总投资约6500万元。
2标段:骆马湖回龙沟河滨生态缓冲带建设(EPC)项目施工监理。涉及新沂市棋盘镇、新店镇,对骆马湖东岸柳沟回龙沟、加友回龙沟、大刀湾回龙沟及郑沟回龙沟等沟渠进行综合整治,建设内容包括:清淤土方及湿地建设等,工程总投资约2500万元。
3标段:新沂市骆马湖入湖河流-莫夫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位于新沂市窑湾镇,计划对新沂市骆马湖入湖河流-莫夫河进行综合整治,治理河道总长度约6.9km,建设内容包括:湿地建设等,工程总投资约5500万元。
以上工程实施内容及投资如有调整,按照相关批复文件作相应调整。
徐州市骆马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监理1标段、2标段、3标段为同一批次招标项目,投标申请人可报名3个标段,但限中1个标段。
2.4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上述标段全部建设内容(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等)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建设监理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配合工作。
2.5项目总投资:1.875亿元
2.6工期要求:
1标段: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4月2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年12月30日。
2标段: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4月2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年5月30日。
3标段: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4月2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年5月30日。
(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7质量要求
施工标段工程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2 拟任总监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无在监工程(提供承诺书)。
3.3投标申请人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类似工程指河道治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截图,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其中1标段、3标段要求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金额大于2000万元,2标段要求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金额大于1000万元。
3.3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1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
2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
3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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