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窑坪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窑坪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标段)已由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康发改发〔2024〕1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康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康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易编号:E6212000612013996001
2、项目名称:康县窑坪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标段)
3、建设地点:康县大南峪镇。
4、工程概况:本项目治理对象为窑坪河流域(瓦厂坝-出境段)河道,治理河长为9.8公里。本次招标范围为:0+000~2+700处。
具体建设内容为:格宾石笼2034m,固床坝4处/148m,底泥清理28733.9m³,底泥处理1处,浆砌块石护脚1138m,生态拦截沟1442m,提防修复218m,沉水植物3484㎡(种植密度一般保持35从/㎡),挺水植物2613㎡(种植密度一般保持25株/㎡),浮叶植物2613㎡(种植密度一般保持在10株/㎡),灌木6754㎡,草本植物9909㎡。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施工个标段。
6、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7、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有近五年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近五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C证),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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