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价函
各供货商:
因[POWERCHINA-0113010-240115]岳西县冶溪河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工程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在2024年08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报名并下载询比价文件,并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8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中粗砂 | 机制砂,粒径2.2-3.0mm | 吨 | 32,200 |
备注:
1、所列数量为暂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提供的供货计划为准,具体结算数量按现场实际交货并经检验合格的数量计算。
2、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响应人不能据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试验、检验、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税金、售后服务、市场价格涨跌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
以使用项目实际订单为准,收到通知后5天内到货。
3、交货地点:
岳西县冶溪河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冶溪镇司空山村岳西县冶溪河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工程项目部)。
4、质量标准或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用砂》GB/T 14684―2001的规定。
5、质保期:
12个月(工程完工验收后进入质保期)。
6、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甲方采取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以及电建融信等供应链产品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由买方承担贴息,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提供现金,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符合支付方式要求的银行账户信息。乙方不能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乙方也不能委托甲方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否则因该事项导致甲方产生税务风险,造成甲方税款损失的,乙方需承担上 述税款损失及对应税款损失一倍的罚款。税款损失包括不限于因税务机关处以的 补缴税款以及对应的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
(2)预付款:无
(3)付款规则:甲方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双方确认后,乙方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办理本期结算款,20个工作日内办理本期结算款90%的付款手续,工程完工结算审计后12个月内付至结算款的97%,剩余3%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7、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或当地政府批复的证明文件。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响应人应提供中粗砂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4)响应人应具有 2021 年至今新签的类似产品供货合同不少于 1 个,且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50 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5)响应人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
9、成交确定原则:
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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