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中小河流藤田水治理工程设计
招标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吉水县中小河流藤田水治理工程设计招标服务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 ,招标人为 吉水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建设资金已筹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7524.03万元, 吉水县中小河流藤田水治理工程位于吉水县冠山乡、白水镇境内,起点曹家水电站大坝下游曹家村,沿藤田水而下,止于刘家车村,主要防御藤田水洪水,本工程主要治理措施为岸坡整治及清淤疏浚,岸坡整治范围为迎流顶冲、急流岸等险情段及防护乡镇和村庄、道路交通、农田的河段,清淤疏浚范围为河道泥沙淤积严重河段。本工程治理河道全长 23.75km,其中冠山乡上游老桥至全福村段 2.9km于2018年在吉水县冠山乡防洪工程中实施,本次设计对该段维持现状不处理。本次岸坡整治岸线长度为12.57km,清淤疏浚河段长度1.6km,清杂清障河段长度 2.5km,新建下河踏步 10 处及防洪亭4座。
2.2建设地点:吉水县。
2.3标段划分:一个设计标。
2.4招标控制价: 116.83 万元。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相关规范及标准。
2.7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根据业主进度要求相应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具备 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 相关 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5 )投标人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企业)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
( 6 )根据吉市管办字【 2018】4号文件通知, 投标 人 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截图必须有明确的生成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
( 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本次招标活动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评分所需的计分材料原件扫描件全部上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如在开、评标过程中因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投标文件模糊不清或内容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4 年 8月 14 日 09时30分,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设计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7.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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