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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旺峪河酒奠沟村—费家庄村段防洪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 2024-07-17
凤县旺峪河酒奠沟村—费家庄村段防洪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凤县旺峪河酒奠沟村—费家庄村段防洪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ZB-2024-0701)

项目所在地:陕西省,宝鸡市,凤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县旺峪河酒奠沟村—费家庄村段防洪工程(一期)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河湖发【2023】9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招标人为凤县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宝鸡市凤县 ;

2.2 工程规模:新建护岸955米,其中酒奠沟村段右岸新建护岸394米;沙家寺村段左岸新建护岸198米;沙家寺村段右岸新建护岸363米。 ;

2.3 项目投资总额:5132492.46元;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凤县旺峪河酒奠沟村—费家庄村段防洪工程(一期)施工Ⅰ标项;标段编号:E6103303511vgp7nwkrn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凤县旺峪河酒奠沟村—费家庄村段防洪工程(一期)施工Ⅱ标项;标段编号:E6103303511vgp7nwkrn002;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凤县旺峪河酒奠沟村—费家庄村段防洪工程(一期)施工Ⅲ标项;标段编号:E6103303511vgp7nwkrn003;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凤县旺峪河酒奠沟村—费家庄村段防洪工程(一期)施工Ⅰ标项:酒奠沟村段右岸新建护岸394米;
标段名称:凤县旺峪河酒奠沟村—费家庄村段防洪工程(一期)施工Ⅱ标项:沙家寺村段左岸新建护岸198米;
标段名称:凤县旺峪河酒奠沟村—费家庄村段防洪工程(一期)施工Ⅲ标项:沙家寺村段右岸新建护岸363米。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Ⅰ标项至Ⅲ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记录;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

3.4、投标人拟派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 年或 2021-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

3.6、企业近三年(2021年06月至今)至少一项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网查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业绩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3.7、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8、本工程拟投入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供在本公司缴纳近一年(2023年 07 月至 2024 年 06月)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9、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登录陕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 进行投标确认,并于 2024 年7月17 日到 2024年7月 23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30 分至 17 时 00 分由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近一年(2023年 07 月至 2024 年 06月)社保缴纳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1-10项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查验并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恕不退还。)前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南路容海互联网大厦2号楼404室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及核查通过后即获取成功。招标文件费:2500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24 年 8月6日 09 时 00 分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3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 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模式,实行电子投标与纸质标书并行方式,投标人须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电子标: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8.2保证投标业务正常开展,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陕西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选择立即注册, 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办理地点为(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流程见陕西省工程建设交易(广联达)系统操作引导指南。

8.3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8.4在招投标和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8.5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凤县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恒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水利小区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甲字6号上上城B区3幢1单元11119号房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马鹏杰

联系人:

邓楠

电话:

0917-4763677

电话:

15591780615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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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四府街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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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4255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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