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黔江区太极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李子村、金团村片区) 已由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黔江 发改委函〔 2022〕20号、黔江发改委函〔2022〕225号和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以黔江水许可 〔 2022 〕 19号 文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为 中央 国市 水利发展 专项 资金 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法人 为 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工程新增治理河道总长度 9.82Km,其中李子村段6.25Km,金团村段3.57Km。提升李子村金鸡坝段河道治理长度2.28km。包含水安澜、水环境、水生态和水文化等四部分措施。其中水安澜措施包括河道疏浚5809m,护岸固脚4630.77m;水环境措施包括休闲步道5735m,改造路面4770m,建设亲水平台4个,便民桥2座,过河跳蹬13处;水生态措施包括岸坡绿化5.85万㎡,排水沟5553m,排水管涵353m,水质自动监测点1处;水文化措施包括文化展示长廊2处。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4428.5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 5 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 工期为 6个月 ,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3.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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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解放路5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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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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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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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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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9336893 | 联系电话: | 023-89079332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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