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暨龙河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丰都县人民政府 以 丰都府 〔 2022 〕 1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暨龙河干流及其支流双龙河。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暨龙河干流、双河河支流、回龙河支流,治理河道总长约 14.8 公里。具体实施范围涉及暨龙场镇段、回龙村段、旺龙村段、九龙泉村段、乌羊坝段。项目治理措施包括清淤疏浚、防洪护岸、排洪隧洞、景观人文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14000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 工程费估算金额: 11000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估算金额: 3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丰都县暨龙河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包括概预算编制)及后期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
( 1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丰都县暨龙河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
( 2 )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 、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
II 、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全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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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丰都县三合街道新湾路 4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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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两江新区人和街道洪湖东路9号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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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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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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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0701624 | 联系电话: | 023-67343780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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