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茂南区河道清淤疏浚及水生态治理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茂南区河道清淤疏浚及水生态治理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茂南区河道清淤疏浚及水生态治理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有偿使用者自筹解决,100%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拟对茂南区20条主要河流,包括袂花江、小东江、三丫河、公馆河(白沙河)、根子河、河林河(秦村河)、鸡公河、跃进河、羊角河、妃子河、飞子河、黄竹河、百花河、白土河、江洱河、乙斗河、文蓬河、关屋河、塘札河、下林河等总长约215.8km河道进行河道生态修复及清淤疏浚排涝,清淤量约为2200万m³。项目建设需符合有偿使用协议及其补充合同约定,符合各级政府竣工验收规范和届时最新相关建设标准。上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 |||||
| 招标内容 | 项目有偿使用范围:茂名市茂南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通过茂南区人民政府的授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有偿使用者,并与有偿使用者签订有偿使用协议,约定由有偿使用者负责茂南区河道生态修复及清淤疏浚排涝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为项目有偿使用区域提供河道生态修复及清淤疏浚排涝服务,并利用河道清淤疏浚排涝产生的清淤物获取收益的权利。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有偿使用者对合作区域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除非依照有偿使用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擅自收回经营权、不减少经营权的内容、不再将经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在茂名市茂南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完成招标程序、选定投资人之后签订有偿使用协议,项目公司由选定的投资人经合法程序,并在发出中标通知后60日内在当地组织成立,政府方不参股。项目公司成立后与实施机构签订的有偿使用协议。项目公司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 |||||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有偿使用期限: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20年,其中单段河道建设期不超过2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该段河道开工令之日起算。 | |||||
| 最高投标限价 | 不得低于¥556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亿伍仟陆佰万元整)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记录名单。【说明:①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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