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幸福总干(集贤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幸福总干(集贤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已由 《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2023—2035年)》的通知黑水发〔2024〕96号文件,项目业主为 集贤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集贤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幸福总干(集贤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序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规模 |
1 | 黑龙江省幸福总干(集贤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
完成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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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编制期限:合同协议书签订后6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设计阶段及服务内容: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并满足审查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按供图协议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设代及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
2.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提供合格成果。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最终批复文件中相应勘测设计费的100%作为招标控制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 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同时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及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
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3.3投标人提供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员近3个月(2025年04月-2025年06月)连续在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3.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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