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2024年第二批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54.85.189/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5)0055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58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2024年第二批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182,173.32元 | |
最高限价:2182173.32元 | |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偃师政采磋商(2025)0055号-1洛阳市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2024年第二批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2182173.322182173.32是2182173.32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 2024年第二批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安排项目3个:缑氏镇双泉村道路提升项目,铺设沥青道路450米。顾县镇李湾村钢构车间项目,建设钢结构车间一座,长48.98m,宽40.33m,室内外高差0.15m,檐口高度9.75m,屋脊高度10.95m。府店镇牛窑村道路提升项目,铺设沥青道路580米。 5.2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5.4工期: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9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书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5)本次磋商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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